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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要上请法院出面吗?
已回复
2007/4/6 13:37:29
跟朋友合伙开店,后来分伙,店铺经营权拍卖,朋友价高,故得经营权。
写有合同,有一部分钱分期付清,(分期支付的钱单独写有欠条,以保证无条件支付)现在应支付,可朋友总是拖欠,要不要上法规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起诉。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诉讼时效为知道或应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两年。
回复人:
回复时间:
2007/4/10 11: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