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灾害事故
已回复2012/5/31 9:45:28
2012年1月15日(具体时间我记不太清楚了,已经是农历二十几,临近过年),郴州市临武县香花岭矿区发生山崩自然灾害,当时整个矿区只有我舅舅舅妈两人。他们两人原打算第二天回家准备过年,可当天晚上由于强降雨发生山崩,他们两人在这次事故中丧生。第二天家人赶过去救援时(接连几天仍是大雨天气、环境恶劣,人根本无法靠近,一直都有石头继续掉下来,重则有几百吨重),临武县万水政府以没有发现尸体为由没有实施帮助。家人们一直都没有放弃,一直用最原始的劳力-双手一点点的挖掘,其间困难程度非常人所能想象。在家人的齐心和不放弃的情况下,终于在2012年5月23日找到了舅舅的尸体,可舅妈的尸体仍是没有找到。现在家人已经将事情上报到临武相关部门,可一个星期过去了仍没有任何回应。我想咨询的是:在目前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要求政府部门帮忙找人,找到舅妈以后政府是否会有一定补偿,补偿额度是多少?现在家人不知道该如何寻求帮助,麻烦好心的律师能帮我们指点一二
公民个人要求政府找尸体这方面的法律依据我没找到。如果你舅舅舅妈是矿里打工的,此事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较高,一般情况下会有40万以上。其它情况请致电咨询。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6/2 20: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