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贷
已回复2012/3/31 10:30:43
贷款合同上写的“借款人承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24个月内不提前还款。借款人确需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24个月内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提前归还金额加收一个月的贷款利息作为补偿金”,现在我贷款的实际只有10个月,但是想提前还款,当初办贷款的时候业务员和我及家人说“两年以内可以还款,但是需多交两个月的利息”(我没有办法证明)。另外银行如果在合同之外发文要求多久补偿金是否还是按原合同执行。
如果银行不按合同执行我要怎么做?这种比较有把握的案件你们的律师函收费如何?
合同中写得很清楚:“贷款人有权按提前归还金额加收一个月的贷款利息作为补偿金”。而不是对方所说的两个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3/31 11: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