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已回复2010/9/2 10:45:23
您好
我叔叔是在2001年因为乘别人的面的发生车祸,当时在当地法院作了调解,司机应给予3000多元的赔偿(在医院花了1500),但后面一直没找到当事你(法院当时叫我们自己去找,说我们有义务去配合他们寻找),十年过去了,但昨天法院说要我们去拿那盛下的1500块(说是当事人主动赔偿),但我们要求见当事人,而法院不肯。真不知道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请您帮我分析下。
你所说的只一个简单的民事赔偿,你所请求的是对方赔偿,并非是见对方当事人。法院对你的要求见人可以不予同意。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9/7 12: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