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
已回复2009/5/18 17:26:03
我有一个问题,请赐教:我老婆和我感情不和,想离婚,她刚开始说的好听,愿意和我父母住在一起,什么都答应,我们去领了结婚证.后来在征得她的同意后,我父母为我们添置了新婚的家俱和家电以及结婚的首饰共计6万多元,准备办酒了,但她突然说和我父母住不习惯,并经常摆脸色给我家人看,后来和我父母吵了一架后搬出去住了,并且写了一份东西给我:"本人某某某,因与某某(我)感情不和,自愿赔偿6万元,协议离婚.签名:某某某(她)".请问,这样一份东西,我能要回我父母为我们结婚所准备的钱吗?急,请帮助我!
你好,如系对方自愿书写的承诺,你可以在提出离婚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要求对方承担该费用。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5/20 12: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