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泽有没有构成犯罪
已回复2007/1/4 16:17:09
案 发 经 过
•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受害人刘小相是博兴县吕艺镇人,自一九九九年二月份和丈夫刘建才(现已离婚)共同租赁了滨州环还水产公司在小营镇车站路十八号大院作为自己储存煤炭的货场,而且利用租赁的这个场地开办了以煤炭公司《滨州恒瑞煤炭公司》合同一直延续到二零零六年二月份。规定是合同每年一续签,租赁费时每年一交。 可是 就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分刘建才与莱阳一家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出了问题,由于太原市铁路局的领导换任所以迟迟没有给莱阳发过货去.刘建才被莱阳那家公司以涉嫌合同诈骗起诉了,刘建才被莱阳警侦队带走协助调查(后来事情查清后就放他回来了)。可是刘建才突然被带走.公司没有人管理就出现了不稳定局面。 就这样居住在恒瑞煤炭公司旁边的李光泽(滨城区小营镇李官村人),见有机可乘就在刘建才被带走后没几天私自强行将煤炭公司的大门锁死并换上了他自己的锁。不但公司里的人员不能入内就连看大门的也被他赶走了.就这样整个公司以及全部的财产就被李光泽完全控制在他自己手里了。此时 在外地出发回来得刘小相(已离婚)和刘建才的亲属以及家人找到李光泽交涉并提出又刘建才的父亲和哥哥看管公司,可是穷凶极恶的李光泽和他的兄弟以及儿子强行把他自己家的链轨车堵在公司大门口不让任何人进去看管。这时刘小相质问李光泽:你既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也不是给我们看大门的你有什么理由不让我们管理自己的公司?丢了东西你能负的起责任吗?再说了我虽和刘建才离婚但我还是公司的股东,里边的煤炭也是我刘小相个人的财产为什么你要强行看管?李光泽说:你公司是在我小营的地面上,我就得看管。等刘建才回来证明煤炭是你刘小相的就还给你,再说你的租赁合同也没有到期 所以里边的东西你什么也不能动.等你们的租赁合同到期了我会通知你。总而言之你们不能自己看管公司。随着时间的拖延公司李的办公设施在不断的被李光泽偷走,刘小相觉得事情不对头 在二零零六年一月九号月了几个朋友还有几个帮忙的一块道公司里去打算先把里边的空调什么的拉出来,可到达后发现里边的东西已没有了就剩下外边的煤炭了。刘小相对李光泽说我们打算把里面的煤炭拉走。 李光泽说不行现在天还很冷 有没有化冻 你们不能拉。等天暖和了我会通知你 或是通知你的朋友你们在来啦。没有别的办法刘小相他们只好回去等李光泽的通知 。由于生意需要刘小相不得不出发了,在这个过程中又出现了别的事情所以刘小相没有及时赶回来。李光泽也没有打电话给刘小相和他的朋友们。 刘小相五月份回来后发现公司了的煤炭以及其他物品已被李光泽盗抢一空///刘小相当即找到李光泽追问事情经过,李光泽给刘小相的答复是:你的煤炭我卖了, 卖了多少钱不告诉你 卖给齐家砖厂的 小营砖厂的, 还有滨州一个正煤灰的 .我卖你的煤炭的时候你的家人不是也来阻拦过吗?不还打了 110报警了吗?有什么用啊?110不是也没有给你管吗?刘小相你明智一点吧, 110也是我们本地的能给你管吗?还是算了吧。无奈之下刘小相向滨城区刑警队报了案。刑警队接警后作了调查取证,李光泽盗抢刘小相煤炭是实事.对此事李光泽也供认不讳并向公安局上交了盗抢煤炭所得的赃款两万元(20000)和其他物品。
构成犯罪,盗窃罪。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1/7 16: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