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
已回复2008/6/18 1:05:58
律师.你好,我是郴州永兴鲤鱼塘的,我们办理结婚证2个月不到,还没有举办酒席,在办理结婚证之前订婚的时候男方有给一万元彩礼钱,因为匆忙办理结婚证,之后在一起发现男的性格很暴躁,昨晚还打了我一个耳光,所以我决定离婚.但是彩礼钱被男方妈妈借走,没有写借条,媒婆知道的.请问离婚的话我可以要回彩礼钱吗 ?请尽快回复好吗?谢谢!
借款一般情况下以书面借条为准,如果欠款方认可或者有共他证人证明的,也可以作为证据,但你说的只媒婆一人证明,可能会很难证明借款的存在。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6/18 19: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