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是否是骗保
已回复2007/12/18 8:57:41
02年我在建行办理储蓄时,当时营业员极力向我推荐建行代理的平安保险公司的一种千禧红d的业务,说是收益为同期银行利率加公司当年红利,反正收益不会低于同期银行收益的我当时也冲着这句话才买的,5年期的,合同上有:特别约定到时期日:2007年12月7日到期,可是我现在去办理时,平安保险却说没有银行利率,只有公司分红,而且是十年期的,现在办理是属中途退保,损失很大,对没银行利率这一事我认了,谁叫我当时对中国平安和建行这两大中国知名公司太信任,听信了他们口头上说的不会认为有欺骗在里面,但对于那一特别约定,合同都是以特别约定为准的,平安却不认账,我不知那个特别约定有什么意义,我感觉这是一种欺骗骗保行为,不是平安就是建行有人从中获利,当年肯定还有人不少如我一样买这种的,为我处理此事的郴州平安黄经理就说已有十多个如我这样的来找过他了,不过被平安糊弄过去,我现在是投诉无门,当地没有那个部门管此事,总不成还到法院去告他们,即使胜诉我耗时耗力得不偿失,况且以平安人力物力关系网,我也难胜诉,有道是胳膊拧不过大腿,以我个人之力诉平安,我连小手指都算不上,能奈何之,投诉无门,中国消费者的悲哀.附注:内部人士透露的消息当年平安与建行签有协议,建行每卖一个五年期的平安就给建行200元,每卖一个十年期的,建行就可得300元,建行工作人员为多得提成,就告诉客户是五年期的,(因为十年期太长,没多少人买),这样买的人就多了,然后告诉平安就说顾客是买的十年的,可多拿提成,就造成前面所说的保单上保期为十年和特别约定为五年到时期共存的现象,而且现在有很多如我一样受骗上当的人在找平安.我要咨询保单合同上有保期十年和特别约定,五年到期日,倒底以哪个为准确无误,如以十年我自认倒霉,如以特别约定则平安在欺骗,
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了解合同条款内容及含义,不应盲目相信推销人员的话。如果你无法证明签订合同时工作人员误导你,那也没办法。有特别约定的应以特别约定为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10 16:4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