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离婚吗
已回复2007/11/29 23:18:05
我原03年时有外遇,但在04年时,有改悔。但是,在04年与妻子交流和相处之中,我们根本不可能再生活在一起。多次和她协商离婚,但她均不答应。要求赔偿她10万元,并且儿子归她抚养。儿子是03年2月生的。但儿子她从不抚养,几次医疗、住院,幼儿园、生活方面,都没有任何支付。目前为止,儿子是我托我的父母照顾。我们分居已经超过三年。
其他情况:我出身农民,现在是非家户口。父母是农民。无财产。但她一再声称我父母在农村的房子,她也有份。
郁闷。请帮忙。谢谢。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15)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根据以上规定,你可以要求起诉离婚。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12/2 21:5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