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问他要经济补偿!
已回复2007/10/18 22:32:58
04年我们单位集资建房,我由于年轻怕买不到好的楼层就放弃了,后来我一个朋友要了我的指标,我因为碍于朋友的面子没有和他谈给他指标的赔偿问题,而且他还问我借了一万块钱,直到现在都还有二千块没有还给我。房子于06年建成,而且他已经住进去了。近年来,由于房价不断上涨,想想自己的指标白白送人,觉得亏了,所以在今年的8月份和我朋友谈了一下,他表示会给一定的补偿给我,但是价格我不满意,后来我提出了一个价格,他又觉得高了。后来经过协商达成了一致,但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给钱,我也曾经三番五次的去问过,对方总是以没有钱为理由。(当初给他指标的时候我们也没有写什么协议)我想请问,现在我是否可以收回我的房子,把集资款给他,并按照银行同期最高利息予以一定的补偿!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谢谢!
我个人认为你的这种想法违反民法通则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但既然双方有口头协议,对方也应按口头协议规定付款。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10/21 14:5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