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告他吗?
已回复2007/7/17 12:09:46
律师你好!我要问的问题有几个:1、开始不知道他有家室他生活在一起,后来生了孩子才发现他是有家的人,然后因为种种原因还继续生活在一起一段时间,现在分开了,像这种情况能告他重婚吗?2、不知道他是为了什么他现在不承认孩子是他的(他确定孩子是他的),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该怎么样才能要到抚养费呢?3、在我们生活其间他给我买了一住房,请问他可以要回去吗?我能卖掉吗?4、他老找社会上的人威胁我和我的家人我该怎么办呢?
1、你们是否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如果是,则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以重婚罪起诉。
2、可以通过亲子鉴定来证明,但亲子鉴定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如果男方不同意鉴定,你只能以其它证据来证明(如同居的人证和物证),证明后,你可以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费。
3、你也有你的权利,如果男方想要回房产,应当证明其出资购房的证据。如果房产证产权是你的姓名,则可以转让。(有多种情况,请电话咨询)
4、报警处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7/21 20: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