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手续办理
已回复2006/5/17 17:42:45
请问现在郴州结婚需要那些证件,我跟他的户口均在常德一所大学,毕业四年多了还没有转回,是不是非得要将户口先迁回才能结婚。迁户口是不是要先到郴州办理准迁证才能迁回(我是永州人,他是郴州人),肯请回复!谢谢!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五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你们可以在常德办理结婚登记,也可在迁回郴州后在郴州办理登记。
此外,迁户口是要先办理准迁证。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5/19 7:55:54